福州靈活就業人員9月起可繳存公積金
2023-08-04 16:40:44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記者從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為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普惠均衡發展,支持福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創業,幫助其解決住房問題、改善住房條件,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推出《福州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將于9月1日起施行。
根據《辦法》,只要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內就業,年滿16周歲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經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福州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經營者及其雇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均可繳納住房公積金。
繳存公積金須先交社保。如職工甲(20歲)在福州從事個體經營,并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福州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那么甲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乙(25歲)在福州從事小時制家政工作,未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福州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那么乙不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
靈活存繳金額自定
根據《辦法》,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自身收入情況,靈活選擇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繳存基數不低于福州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準,不高于福州市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繳存比例可在10%至24%的區間內靈活選擇。靈活就業人員每年還可以調整一次繳存基數、繳存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在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時,應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繳存使用協議,約定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繳存方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靈活就業人員在簽訂繳存使用協議時,可自行選擇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并可在每個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一次月繳存額,但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該筆貸款結清前不能調低繳存額。
提取方便 可隨時退出存繳
據了解,靈活就業人員在繳存期間有購房、還貸、租賃自住住房、退休、出境定居等情形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在公積金貸款結清前,只能辦理委托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靈活就業人員在繳存期間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可隨時根據自身需要退出存繳,提取全部公積金存儲余額。
《辦法》規定,靈活就業人員連續3個月(含)以上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自動封存;連續6個月(含)以上未繳存且賬戶余額為零的,按協議約定注銷賬戶。沒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退出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制度并辦理銷戶提取。
多存多貸貸款額度高達繳存余額10倍
根據《辦法》,靈活就業人員在符合其他貸款條件的前提下,可貸額度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10倍。貸款最高額度、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均參照單位職工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靈活就業人員在貸款手續完成后連續6個月、兩年內累計12個月不繳存住房公積金或貸款連續3個月(含)以上逾期的,公積金中心于次月自動將其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至前一個工作日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