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就業援助篇
2022-02-28 17:05:25 來源:福建人社就業是最大的民生,高校畢業生就業是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幫助高校畢業生了解政策、用好政策,省人社廳編制了《福建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匯編(2021年版)》,包括基層就業、市場化就業、自主創業、能力提升、就業援助、公共服務等內容,將陸續在“福州人才集團”公眾號推出。今天,我們一起關注第五期內容:就業援助篇。
1.求職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學年內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殘疾、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脫貧戶家庭和特困人員畢業生,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辦理渠道: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http://220.160.52.58/),注冊后進行網上申請。
2.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就業補助金
政策內容:省內院校達到畢業條件的普通全日制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和家庭經濟困難殘疾本??茖W生,在畢業當年可按規定申請每人2000元的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就業補助金。
辦理渠道:各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3.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
政策內容: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本人或家庭直系成員患有重大疾病等五類畢業借款學生,因經濟困難無力按期償還貸款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用于代償全部或部分國家助學貸款本息。
辦理渠道: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交申請,福建省校園地信用助學貸款向高校資助部門提出申請。獲得過兩種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需要按照助學貸款合同種類和歸屬地,分別提出申請。
4.就業“紅娘”幫扶
政策內容:面向畢業年度離校未就業脫貧戶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殘疾高校畢業生和離校1年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由就業“紅娘”結對幫扶,提供就業信息推薦、就業指導教育、培訓見習提升、自主創業扶持、心理健康疏導等幫扶措施,幫助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盡快實現就業。
辦理渠道: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5.招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齡為準,下同),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辦理渠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6.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托底安置
政策內容:對有就業意愿但通過市場化方式難以實現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支持各地精準設崗、簡化程序、即時安置,按規定開發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對按規定設置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按人數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
辦理渠道: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