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榕就業創業臺胞 今起可申請租賃住房
2021-11-15 22:19:15 來源:福州新聞網福州新聞網11月15日訊(記者 石磊磊)11月15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在榕就業創業臺胞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榕政辦〔2021〕71號)和《關于<在榕就業創業臺胞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榕就業創業臺胞從今年起可享受租賃住房保障,這也是福州首次為在榕就業創業臺胞提供租賃住房保障。
首批申請房源為香檳花園,位于晉安區連江北路,共計550套,在榕就業創業臺胞可享受相應折扣。
四城區及高新區先行推廣
從11月15日到12月15日,符合條件的在榕就業創業臺胞,可向就業創業所在地區臺港澳部門(鼓樓區臺港澳辦、臺江區臺港澳辦、倉山區臺港澳辦、晉安區臺港澳辦、閩侯縣臺港澳辦、高新區黨群工作部)提交申報材料。
根據福州市房管局相關人士介紹,申請首批租賃住房的在榕就業創業臺胞,應符合相應條件:
第一,在福州市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四城區及大學城(含高新區)有穩定工作,與所服務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上述地區自主創業,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第二,取得我市臺灣居民居住證(在有效期內)。
第三,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市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四城區及大學城(含高新區)無自有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含單人戶)為單位申請,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的,只需一方申報。工作地按所在單位的注冊地址認定。申請人相對集中的企業、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可以企業、基地為單位申請。
房源位于晉安區 設三種戶型
據悉,首批申請房源,緊挨福州東二環泰禾商圈、晉安公園,交通便利。房源包括三種戶型。其中,45平方米戶型166套、55平方米戶型274套、65平方米戶型110套。按照規定,1人戶保障家庭配租45平方米戶型,2人戶家庭配租55平方米戶型,3人及以上戶配租65平方米戶型;保障家庭可自愿選擇下靠承租較低戶型檔次的公共租賃房。
值得一提的是,若申請人符合人才標準,適用相關人才政策,按照人才優惠政策或公告要求,提請人才資格審核部門認定后,轉市國有房產中心兌現租金優惠部分。也就是說,申請人可因此獲得更多折扣。
市國有房產中心組織完成實物配租后,將于與承租人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不超過3年。合同期屆滿,承租人要求續租的,需在合同期滿一個月之前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機構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予以續租并重新簽訂合同。